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前身是创建于1950年的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安干部学校,1978年划分为贵州省公安干部学校和贵州省政法干部学校。1985年,两校分别升格为成人高等专科学校,即贵州省公安干部学院、贵州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1998年开始招收经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专科生。2000年5月,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两院合并组建为贵州警官职业学院。2009年11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在保留贵州警官职业学院的基础上,又成立了贵州人民警察培训学院、贵州省公安厅警察训练总队,赋予了新的使命和新的任务。60余年来,学院先后为省内外公、检、法、司、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培养输送了4万多名毕业生。
学院具有良好的办学条件。目前,学院南北校区占地面积662.3亩,教学行政用房和学生(学员)宿舍面积22.16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10亿元,适用图书60.70万册;学院现有专任教师302人,其中,博士12人,硕士104人,正高职称23人,副高职称110人。
目前,学院正上下一心,主动适应贵州社会经济发展和公安队伍建设的需要,积极创造条件,努力实现“强校升本”奋斗目标,力争把学院建设成为理念先进,办学条件完备,区域优势明显,办学特色鲜明的公安本科院校,为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