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单员
跟单员考试中进口货物航空运输有哪些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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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问题结束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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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9-30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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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
  • 2017-09-30 09:58
1.在国外发货前,进口单位就应将合同副本或订单以及其他有关单证送交进口空港所在地的空代,作为委托报关、接货的依据。 2.货物到达后,空代接到航空公司到货通知时,应从机场或航空公司营业处取单(指航空运单第三联正式Original for the Consignee)。取单时应注意两点: (1)航空公司免费保管货物的期限为三天,超过此限取单应付保管费。(2)进口货物应自运输工具进境之日起14天内办理报关。如通知取单日期已临近或超过限期,应先征得收货人同意缴纳滞报金的情况下方可取单。 3.取回运单后应与合同副本或订单核对。如合同号、哇头、品名、数量、收货人或通知人等无误,应立即填制“进口货物报关单”等,并附必要的单证,向设在空港的海关办理报关。 4.海关审单通过后,空代应按海关出具的税单缴纳关税及其他有关费用。然后凭交费收据将所有报关单据送海关放行部,海关对无需验货的货物直接在航空运单上盖章放行;对需要验货的,查验无讹后放行;对单货不符的由海关扣留,另行查处。 5.海关放行后,属于当地货物立即送交货主;如为外地货物,立即通知货主到口岸提取或按事先的委托送货上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