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估价师
土地估价师执业如何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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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9-30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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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
  • 2017-09-30 09:39
土地估价师执业管理 1.土地估价师注册 (1)土地估价师注册申请 土地估价师实行注册制度。在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执业的土地估价师应进行注册,取得土地估价师注册编号。土地估价师申请注册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土地估价师注册(变更)申请表; ②《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 ③身份证; ④所在机构聘用申请人的劳动合同; ⑤人事档案管理证明; ⑥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⑦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⑧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2)不予办理注册的情形 土地估价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手续。 ①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②不在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执业的; ③因受劳动教养、刑事处罚,自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不满三年的; ④因在土地估价或相关业务中犯有错误受到撤职以上行政处分,自处罚、处分之日起不满二年的; ⑤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3)变更注册 注册土地估价师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30日内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估价行业协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①变换从业单位的; ②所在评估机构合并、分立的; ③所在评估机构名称、地址等登记内容发生变更的; ④其他应该变更注册的情形。 (4)注销注册 注册土地估价师在执业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销其注册: 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②土地估价师主动提出不再从事涉及土地评估中介业务的; ③连续两年未通过年检的; ④违反本规定弄虚作假进行注册的; ⑤受刑事处罚的; ⑥违反其他自律规定的。 2.注册土地估价师执业管理 (1)注册土地估价师只能在一个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执业; (2)注册土地估价师年内情况与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年检材料同时报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估价行业协会负责办理,年检结果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