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范大学]录取规则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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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12-06-26 13:48
- 已解决匿名
- 2012-06-26 11:27
普通高等学校在津招生章程汇编中,贵校在招生章程第四章录取规则第九条中写道“院校志愿录取原则上以志愿优先为原则见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关于该条规则,我想问一下,同等分数下,两个考生,考生甲把贵校放在志愿表的第一位上上,放在第五位上,学校会先录取哪个人呢
最佳答案
你好,我校招生章程第九条还写道:“凡高考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执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